煤質化驗設備對揮發分的測定有何技術要求?
煤的揮發分是指煤樣在900±10℃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7min,由煤中有機物分解出來的氣體和液體(呈蒸汽狀態)的產物。
揮發分的測定是一項規范性很強的試驗,其測定的結果完全取決于所規定的試驗條件,所以在測定燃煤揮發分時,對測定的技術要求很嚴。具體如下:
(1)高溫爐內溫度應嚴格控制在900±10℃的范圍內,當放進試樣后,爐溫應在5min內恢復到900±10℃。
(2)加熱時間的計時應用秒表,即當試樣一送入高溫爐的高溫區開始計時,到試樣離開高溫爐為止,這一操作過程應準確為7min。否則,試樣做報廢處理。
?。?)測定時應用專用的坩堝。當坩堝在爐內灼燒時應避免坩堝與坩堝之間、坩堝與高溫爐壁的直接接觸。
?。?)在測定時,如坩堝或坩堝蓋上聚有黑煙時,試驗也做報廢處理。
灰分測定時的注意事項?
(1)瓷舟中的試樣要攤平,且試樣的厚度不得太大;
?。?)灰化時可打開爐門,將耐熱板上的盛有試樣的瓷舟慢慢推進箱形高溫電爐爐口,先使瓷舟中的試樣慢慢灰化冒煙,待幾分鐘后試樣不再冒煙時,慢慢將瓷舟推入高溫爐內的熾熱部位,關閉爐門使試樣在815±15的溫度下灼燒。在灰化過程中如有煤樣著火爆燃,則這只煤樣就作廢須重新稱樣灰化。
?。?)溫爐應有煙囪或通風孔,以使煤樣在灼燒過程中能排除燃燒產物和保持空氣的流通。
?。?)高溫爐的控制系統須指示準確。高溫爐的溫升能力須達到測定灰分的要求。
?。?)灰化時間應能保證試樣在815±15的溫度下完全灰化,但隨意延長灰化時間也是不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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